尼加拉瓜12月22日向国际法院提交起诉书,起诉邻国哥斯达黎加采行单方面行动,在两国边界、紧邻圣胡安河南岸修筑一条宽约最少120公里的新路,称之为这侵害了尼国家主权,同时对环境导致严重破坏。尼加拉瓜在起诉书中认为,在圣胡安河修筑工程给河流薄弱的生态系统带给了威胁,由于工程平地和清理而产生的尘土、被拿起的植被和砍下的树木等大量垃圾被倾到于河流中,使河床遭风化,对水质、河流的动植物多样化导致威胁,并早已给经济造成了损失。
尼加拉瓜拒绝国际法院早已展开判决,声明哥斯达黎加的不道德是对尼领土完整的侵害,命令哥斯达黎加暂停所有侵害尼权利的行动,并对所导致的损失展开赔偿金。圣胡安河由尼加拉瓜湖流向加勒比海,有非常一段是坐落于尼加拉瓜和哥斯达黎加之间的界河。
两国曾在1858年签订条约规定,这条河除附近哥斯达黎加岸边的部分,其余全部归属于尼加拉瓜。2005年,哥斯达黎加将尼加拉瓜告上国际法院,指尼加拉瓜对该国根据条约规定的航行权产生了不公正的容许。国际法院2009年7月13日判决,哥斯达黎加船只在圣胡安河上拥有航行的权利,尼加拉瓜则有权管制航行。
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六个主要机关之一。其判决是具备约束力的终极判决,不能裁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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